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杂草 | 5.45-9.82毫升/亩 | 81.8-147.3毫升/公顷 | 茎叶喷雾 |
1、于水稻移栽返青后,一年生杂草2-3叶期,将田水排至杂草茎叶露出水面后喷施,24小时后上水3-5cm,保持5-7天。
2、在东北等“一年一作”地区,用低剂量更安全、经济、有效;避免使用高剂量,以免因稻田高低不平、缺水或施用不均等造成作物药害。
3、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剂为移栽水稻田用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。施用后,其有效成分经茎叶、幼芽、根吸收,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,传导到分生组织,抑制杂草生长,造成死亡。该药剂对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、莎草科杂草、众多阔叶杂草(鲤肠、田菁、鸭舌草等)有良好防除效果。具有施用方便快捷、杀草谱广、持效期长、安全等特点。
注意事项:
1.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。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。
2.水稻田采用喷雾器喷施时,应于药前将田水排至杂草茎叶露出水面,药后24小时后上水,并保持浅水层5-7天。
3.本剂对水生藻类高毒,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其污染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4.配药和施药时,应戴手套、口罩,穿防护服、雨靴等,禁止饮食、吸烟和饮水。
5.配药时,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,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。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。
6.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、面部等身体裸露部位,并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,避免清洗液污染生态环境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:
进入眼睛,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接触皮肤,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如吸入肺中,应立即到通风处。如误食,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,不可饮酒,不要催吐,应使病人静卧勿动,并带标签就医,请医生诊治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贮存和运输:
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运输时专人专车,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,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