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围)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| 4-6克/亩 | 60-90克/公顷 | 毒土法 |
1.水稻移栽后南方3~6天,北方4~10天、杂草2叶期前,每亩与5~7公斤沙土或化肥混均后,均匀撒施到3~5厘米水层的稻田中,施用后保持3~5厘米水层7~10天,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。
2.专门防除大龄草和扁秆藨草、矮慈菇等多年生莎草或阔叶草时,应酌情加大用量至最高推荐药量,并于杂草1~3厘米高且尚未露出水面时施药。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剂为防除稻田移栽的内吸选择性土壤兼茎叶除草剂,可防除鸭舌草、三棱草、飘拂草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牛毛毡、水莎草、萤蔺、 野荸荠、眼子菜、 泽泻、鳢 肠、矮慈菇、慈菇、长瓣慈菇、狼巴草、鬼 针草、草龙、丁香蓼、节节菜、耳叶水苋、水苋菜、(四叶)萍、小茨藻、苦草、水绵、谷精草等稻田大多数一年生莎草和阔叶杂草。具有施药期宽、使用方便、持效期较长和安全性好等特点。
注意事项:
1.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。
2.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。不宜栽前使用。盐碱地中采用推荐的低用药量,施药3天后可换水排盐。
3.本品对水生藻类有毒,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、鱼塘和沟渠等,其包装等污染物宜作焚烧处理,禁止它用,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误用可能损害健康,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。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口罩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、吸烟、饮水等;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
5、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:
1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.如药液溅到眼内,请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。如误吞服本剂,应立即用清水漱口,并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到医院诊治。
2.症状:迄今无已知症状。
3.治疗:对证辅助治疗。治疗时,禁止引吐,而应先抽胃,再服用活性炭和硫酸钠处理,检查肝、肾、血红球数及呼吸和心脏功能,透析消除(强制碱利尿)。
储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